各镇党委,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党组织,驻遂单位党组织:
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警示教育,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防止春节期间“四风”问题抬头,现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遂城镇蒲岭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会原主任叶廉违规操办新居进宅宴问题。2020年1月15日,时任蒲岭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叶廉向遂城镇纪委报备操办新居进宅宴12桌,实际操办30桌,其中邀请赵某等8名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并收受礼金共计1600元。叶廉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陈耀等8人违规领取工作补助问题。2018年12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县疾控中心)虚报当年艾滋病随访天数,违规发放艾滋病随访工作补助60320元,其中县疾控中心主任陈耀、副主任林见、副主任王丽雄分别违规领取6400元,财务股股长游毅、时任办公室主任庄展分别违规领取6000元,会计林海霞、出纳李伟萍分别违规领取2960元,时任艾滋病防治科主任曾未然违规领取7520元。2017年至2020年期间县疾控中心餐费开支共241936.2元,存在无公函违规接待及单位干部职工以模糊事由开支的业务误餐费、利用公款吃喝的情况。陈耀、林见、王丽雄、游毅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庄展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林海霞、李伟萍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他违法问题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曾未然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诫勉处理,违纪违法款均予以收缴。
上述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反映了少数党员干部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高压之下仍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把“占公家便宜”、权力变现视为隐形福利,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春节将至,节点即是“考点”,是对党员干部能否做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考验。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本单位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四风”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聚焦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要警惕各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决惩治顶风违纪行为。
中共遂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1月29日